越南的未来:革新还是革命?

 

 

丛林中的蚂蚁如今要飞过树梢,飞临高空,放眼遥看远方的世界了!沟涧里的青蛙如今要冲入大海,舞动四肢,与鲨鱼作一搏斗了!在丛林和沟涧里生长起来的、至今不及丛林之高、不及沟涧之深的越南共产党,如今要服用增高激素,以便屹立于世界巨党之林了!

然而,不言而喻,蚂蚁飞得再高,最终还是要摔下来,它看到的盛景也许会成为它“心中永远的痛”!青蛙勇气再大,最终还是免不了成为鲨鱼的腹中之物,甚至没有品味痛苦的机会!

——那么,是否越南共产党野心再旺,成就再卓,最终也免不了被推翻的命运?!

 

 

                          “革新”的喧嚣

 

越南的“革新”并非喧嚣一时,而是已鼓噪了二十个春秋。单是所谓“政治革新”,也已有十几个年头。但文郎国里的变故竟然引起远在北方的龙邦邦主的惊悚和邦民的惊羡,以致于引得象皇甫平这样昔日的风云人物又跳出来“风云”一番,发表政治呼吁书,却是最近的事情。

事情要从20064月越共“十大”上的总书记差额选举说起。在这次大会上,前总书记农德孟与前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明哲竞争新一届越共中央总书记的职位,农德孟获选连任。阮明哲落选后,并未因曾挑战最高统治者的权柄而遭遇“秋后算帐”,反而官升一级,于当年6月获任越南国家主席。

 

这被视为越共党内民主改革的最重大的进展。

 

除了这种中央级的党内选举之外,还预先进行了省级的党内选举。选举前,将党内大佬在内的所有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等向全社会公开,便於党内外直接实施监督。省委书记及所有省级高官的选举均须有10%差额比例,最终人选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在候选人的确定上,允许自荐参选,但自荐者当然至少必须是越共自己人、即所谓“党员干部”才行。

 

其它党内民主改革的进展被认为还有:

 

1.强化中央委员会对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监督。越共规定对重大政策主张、重要官员任免、大型工程项目等都要经过中央委员会集体讨论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2.2002年开始,越共在中央全会上实行质询制度。每位中央委员都可以对包括总书记在内的其他委员提出质询,也可以对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中央检查委员会集体提出质询,直至得到满意答复为止。

3.1986年“六大”开始,在大会召开前,提前两个月公布政治报告草案,在党内甚或党外征求意见。越共的所谓“革新”路线就是在这个政治报告中提出,并经党内讨论,加以修改后确定的。“七大”、“八大”保持了这种做法。到了2001年“九大”更是有了进展,首次通过新闻媒体提前两个月公布政治报告草案,不但在全党、甚至在全国范围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进行补充修改。

 

国会方面的民主改革被认为有:

越南国会规定专职的代表比例大幅度提高到25%,避免兼职代表过多,一定程度上减少“既踢球、又吹哨”的弊端,真正发挥“民意机关”的作用。

 

政府方面的民主改革被认为有:

1.实行“领导年轻化”方针,使高层官僚的新老交替尽可能实现平稳、规范。

这方面的标志性事件是:2006624日,69岁的越南国家主席陈德良、72岁的政府总理潘文凯和68岁的国会主席阮文安,向越南国会递交了辞呈。当天下午国会投票通过辞呈,三天后,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明哲当选国家主席(这在上面已提到过),常务副总理阮晋勇当选政府总理,河内市委书记阮富仲当选国会主席。

越共是在“十大”上作出“中央领导人年轻化”决定的。按照以往的做法,越共对它的国家的上层统治者的人事调整是在党代会后第二年召开国会时才具体实施,也就是说,陈德良、潘文凯和阮文安尚有一年任期时间,然而,这三位元老级高官却集体提前“请辞”,这就打破了原来的惯例。“当年决定,当年调整”,这种属于纯粹人事工作方面的变化也被认为是行政领域民主化改革的进展之一。

2.政府和其它非党机构在选举方面据说也有所进展。符合越共规定的条件者可以自荐参选越共的官方附庸机构——包括政府、所谓群众组织或人民团体等机构的长官职位。

但中央政府并未实行差额选举。据说阮晋勇在获任政府总理后,曾在记者招待会上,对这次国家主席、国会主席和政府总理的选举未能参照总书记差额选举的办法表示遗憾。这也被认为是表明了在越共高层官员中民主观念已深入人心。

 

国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方面的民主改革被认为有:

国会的地位大幅提高。突出表现在,国会可以对政府高官、包括总理在内进行质询,而且质询场面还要向全国进行现场直播。

 

                   喧嚣的背后只是蟋蟀在摩擦翅膀

 

上述政治革新的进展中除了所谓“领导年轻化”与民主化没有关系外,——前者属于官员的年龄问题,而后者在有关官员的这个方面,属于官员的产生办法问题,——,其余都或多或少与民主化有关,甚至本身就是民主化。这一点在经过世界舆论对越南政治改革的众多追捧之后,几乎不言自明。这不是我们现在要强调的东西,我们现在的任务是透视这场政治革新的侧面和反面。我们看到的将更多地是一种虚张声势的可怜的改革。在喧天的锣鼓背后,只有一只蟋蟀在摩擦翅膀,发出微弱的声音,而且也并未能飞起来。

现就各类革新举措归纳并分述如下:

1.质询,无论是在越共党内,中央委员对包括总书记在内的其他委员个人和对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中央检查委员会集体提出的质询,还是在国家机构内,国会对政府高官的质询,本身只是一种开明政治的表现,这种开明政治可以是民主政治,也可以仅仅是开明专制。质询(interpellation),无非就是质疑和询问,即使必须给予满意的答复,也不会因此把关于被质询之事的决策权和被质询者的职务任免权从被质询者和有关机构手中转移到质询者手中,而没有这两项权力,就是没有民主权利。如果质询是为了了解内幕,那即使达到了目的,也仍然无权改变营构内幕者的作为或撤消他的职务。

2.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政治报告草案,征求意见,而后补充修改,本质上仍然是独裁者“礼贤下士”的做法。它与质询制度一样,仍然只是表明政治之走向开明,丝毫不必然表明政治之达致民主。人民提出的意见是否被采纳,草案是否据此而修改,都仍然由越共上层少数几个人物决定;广大人民,甚至一般官僚完全没有决定权。

就言论自由是民主的前提条件而言,我们还需要分析上述的政治开放举措是否增进了人们的言论自由。很简单,如果说它使人民拥有了一定言论自由,那也仅仅是有了对政治报告草案提修改意见的言论自由,而绝无否定整个草案的言论自由。换言之,人民只有锦上添花的自由,而没有铲除毒草的自由。而这种锦上添花的自由,是古代的大臣在他们的皇帝——即使是最刚愎自用的皇帝——面前都享有的。

更重要的是,人民只有在官方媒体上发表意见的言论自由,而没有自己创办媒体,并籍此发表意见的自由。换句话说,人民只有在官僚设好的祭坛上跳舞的自由,以便在违规时随时被官僚当作祭品牺牲掉,而没有在自己的园地里跳舞的自由,以免发生乱世狂舞、难以收拾的局面。

3.国会中专职代表的比例增加,也不是什么民主性的进展。这一条无非是意味着越南党、政、法、军官僚阶级分子同时任国会代表的比例在减少,或者说,官僚和“民意代表”一身二任的情况之比例在减少。而国会民主的基本含义应该是国会代表由国民自由选举产生,国会的各级机构及其官员由国会代表自由选举产生,国会的立法权及国会内部事务尽可能地由国会代表直接行使和处理,而不是由国会官员包揽一切。这种民主从国会与党或政府的关系的角度来看,就是国会摆脱党或政府的控制,而接受选民的控制。但是,“民意代表”由官僚充任的情况之减少既不意味着“民意代表”由选民选出,也不意味着“民意机关”从此摆脱了党或政府的控制——从前是同一人作为党或政府的代表控制作为国会代表的他自己,如今是党或政府的代表控制身为另一人的国会代表,如此而已。这与所谓“党政分开”没有什么两样,——后者的“最高境界”也不过是在任何地方,同一人不能既为党官僚,又为政府官僚,但是,不管怎样,党官僚仍旧控制着政府官僚,党棍仍旧控制着政客或“政棍”。至于所谓“踢球者与吹哨者”的比喻,踢球者与吹哨者虽然不是同一人,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勾结起来,共同破坏比赛规则。

4.党内选举,或者还有政府和其它非党机构的选举,以及重大事项由中央委员无记名投票决定等,的确是民主的肇始,如果这种改革将来不原地踏步、或中途夭折的话。但仅仅是肇始,且范围甚小:在党内,只是总书记和省委书记等少数职位由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党中央重要官员的任免由中央委员集体无记名投票决定,其它职位及省之下各级并未实行。在政府和其它非党机构内,大抵主要是省级有选举,且限于所谓领导岗位;尤其要紧的是这种选举不是由选民进行的,而是在什么“全省干部大会”上进行的。重大政策主张、大型工程项目由中央委员集体无记名投票决定,这涉及到越共党内的表决权,可惜这种权力只给予中央委员,并未惠及省以下各级党委委员。说得更彻底些,即使越共各级委员会委员、甚至所有党员都拥有对此类政策和事务的表决权,那离民主的要求也还是有天壤之别,因为,这种权力应该是属于人民的,而不是属于那个党派的,应该由全体人民或人民的代议机构来行使才对。

最最重要的是,目前这种选举仅限于很少的一部分职位,个人利益被牵动的人物中一些是越共党内推动选举改革的人物自身,一些可能是清廉而有为公的理想的人,所以选举阻碍较少,但是,当选举改革扩展开来,涉及越南全国大部分、甚至全部按民主体制的要求应由选举产生的职位,触动大部分、甚至全部官僚、尤其是腐败官僚的利益的时候,这种改革就极容易遭致强烈抵制而胎死腹中。

 

    不是在沉默中爆发,而是在喧嚣中爆发

 

如果这种微小的改革不能够持续下去并最终导致根本的改革,即由越共最高统治者或最高统治集团主动——无论是情愿地还是不情愿地——放弃一党专政,实行多党民主选举,那么,越南将会发生暴力反抗“共产党”专制的运动。

专制社会中的任何变革,无论是对社会制度作根本性的改变还是作枝节性的改变,即无论从所要达到的目标来说是革命还是改良,都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1.最高统治者自愿地进行变革。这时的变革虽然有客观需要,但并无主观逼迫。就是说,虽然社会实际上需要进行变革,或变革客观上有利于社会的进步,但统治者并未受到来自下层的、包括下层官僚和人民的逼迫。它完全是出于统治者的个人目的或社会目的,出于他们个人提高自己历史地位的欲望、社会理想或社会责任心等等。

2.最高统治者在下层官僚和人民、即臣民的压力下被迫进行变革。人民施加压力的方式可以是和平抗争,如舆论宣传、集会游行以至于罢工罢市等等,也可以是暴力反抗,包括军事政变或叛乱。但即使是暴力反抗,最后的变革行动仍然是由在位的统治者来实行;暴力反抗的结果只是迫使当前的执政者接受反抗者的变革要求,而不是推翻当前的执政者,由反抗者自己掌握权力,而后施行变革。

3.下层统治者或人民亲自起来实行变革。在这种情况下,当权者拒不接受臣民的要求,臣民便夺取权力实行变革。在少数时候,当权者接受了变革要求,但臣民中要求变革的领头人物为了个人的政治野心而执意要改朝换代,而变革也只好在经历了巨大的社会动荡之后才付诸实行。

 

前两种情况属于通常所说的自上而下的变革,后一种情况属于自下而上的变革。

这三种情况实际上也构成了一个依时间而展开的系列。任何社会的任何时候,当客观上出现变革的需要(这种需要或者是基于当代国民的当前利益或未来利益,或者是基于未来的国民的利益)时,一般的国民尚未意识到这种需要,或意识到但尚未提出相应的要求,而最高统治者首先意识到并采取相应的行动,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当最高统治者未能够先知先觉,或先知先觉而不愿或不能先行时,他的臣民就会逐渐意识到变革的需要并提出变革要求(比如通过官定渠道向上反映这种要求),这时如果最高统治者答应这种要求,这虽然不算最好,也是次好的事情了。直到最高统治者拒绝这种要求,要求者起而抗争,社会风暴总算到来了。这时最高统治者有心终止社会风暴,保住既得权力,就会满足抗争者的愿望,主动进行改革。如果他连这一步也做不到,最后的社会结局就只能是天翻地覆了。

 

 对于越南的变专制为民主的政治革命来说,究竟会是那种情况呢?

变专制为民主是关于根本社会制度的革命,是有关社会根本性质的革命,是社会的彻底的“质变”。这种革命的最要害之处在于它要剥夺官僚阶级的根本利益,即专制权力,因此官僚阶级必将拼死反对。鉴于这种情况,人民和所有追求民主的国民实现变革的方式只能是使用暴力,包括暴力威慑和实际进行反对官僚阶级的战争。

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至于越南的特殊情况,这主要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政情。大家都明白,当前越南官员腐败严重,这是专制政体的本性使然,在保持专制权力的条件下进行所谓经济改革又加速和加重了这种腐败。

腐败是越南社会的毒瘤,这是越共官方自己说的。而毒瘤是什么呢?就是癌症。在英文中都叫做“cancer”。这是一类严重而大多不可治愈的疾病。因此,不管越共官方是否意识到,它如此表白的时候都强烈地透露出这样一个信息:腐败在越南已经发展到猖獗而基本上无可挽救的地步。——事实上,越南的腐败已完全无可挽救。

但是,有一点,而且是关键的一点,越共官方没有说对。这就是,腐败是越南共产党的毒瘤,而不是整个越南社会的毒瘤。这种十之八九的不治之症会使越南共产党死亡,但整个越南社会却会因此获得新生;它在把越共送入死神之手的同时,将会把苦难深重的越南人民拖出死亡谷。

更进一步地,腐败是长在越南共产党身上的毒瘤,而越南共产党自身是长在整个越南社会身上的毒瘤。越南共产党将因为毒瘤而灭亡,越南社会将因为毒瘤的灭亡而重生。

 

那么,对于如此之腐败的越共官僚集团,我们能指望它自愿地交出垄断权力,让人民拥有定期地选择执政党的机会吗?

不能。这有以下关于专制国家中的官僚阶级的一般心理规律为证:

1.官僚们因为沉浸于腐败及由此带来的享乐生活而丧失进取精神,无心改革,甚至想不到改革;

2.官僚们因为留恋腐败,担心在民主体制下再无腐败机会,而不愿进行民主改革;

3.官僚们因为害怕民主改革后自己会因以前的腐败不能当选,甚至以前的腐败会遭到清算,而不愿进行民主改革。

以上是就官僚们的整体来说的。如果从中区分出最高层官僚,那问题就在于,最高层官僚是否会自愿地交出垄断权力。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的,——最高层官僚有可能不具有上述的心理状态。但即便如此,也无济于事,因为最高层之下的绝大多数官僚,包括军官,皆被上述心理规律所支配,他们必然会联合起来将最高统治者赶下台去,而代以能秉承他们旨意的领袖。

 

那么,我们能指望越共仅仅在遭受要求改革的非暴力抗争后就放弃垄断权力吗?

也不能。这是因为:

1.越共拥有强大的军队。尤其是陆军,在东南亚国家中可谓首屈一指。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越共直到今日还在强调它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过去的专制国家的军队是所谓国军、政府军、官军,而现在的“共产党”国家和一般政党制专制国家的军队除了是这些倒霉的东西之外,还直接就是党军。

实行民主,等于是结束越共官僚们的最富于价值的政治生命,即作为大大小小的独裁者的生命。任何有生存欲望的人在被索命时,不操起手里的武器进行反抗是不可能的。

2.官僚可能考虑到,和平地交出权力还有可能保证自身的安全,甚至既得的经济利益较少或不会遭到清算,而镇压臣民的非暴力抗争将可能导致臣民的暴力抗争,在进一步镇压暴力抗争时有可能失败,从而不仅物质利益被剥夺,而且人身自由、甚至生命都有可能瞬间丧失。官僚可能因为考虑到这些而不诉诸镇压,主动地放弃专制地位。但这样看待问题的官僚毕竟是少数,通常只限于最高层官僚。大部分官僚在自己的专制地位面临威胁时,还是倾向于动用武力的。

 

      你说是革新还是革命?!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以得出结论:

越南社会争取民主的斗争最后只能走向暴力抗争。

这种暴力抗争的结果就是当局在暴力的压力下接受改革的要求,开放民主,或者就是暴力革命,当局被彻底推翻,由革命者上台亲自推行民主改革。

当然,暴力抗争的具体道路有多条。可能是单独的人民斗争,可能是单独的军事政变或军队哗变,可能是单独的民主国家军队的入侵,等等,也可能是这些道路中两种、数种甚至全部的结合。这就解决了人民可能因官方军事力量的强大而无法反抗的问题,解决了大刀长矛如何对付导弹的问题。

暴力反抗的问题一解决,革新还是革命的问题也就随之解决了。

 

 

附注: ①本文中有关越南政治改革情况的介绍主要参考了下列资料:

         皇甫平《越南改革值得关注》

http://www.360doc.com/showGroupWeb.aspx?ArticleID=165337&GroupID=236

谷源洋、何胜《越南政治改革是温和平稳水到渠成的》(为二人接受记者的采访报道)http://finance.memail.net/060713/129,5,3125726,00.shtml

青岩《社会主义越南试水政治体制改革》

http://news.hexun.com/1716_1616737A.shtml

       ②关于越南经济改革的情况主要参考了古小松“越南改革”,凤凰卫视“世纪大讲堂”,20061120

http://sjdjt.blog.phoenixtv.com/user1/sjdjt/archives/2006/472064.html

       ③关于越南的基本国情以及军事力量的情况主要参考了徐绍丽、利国、张训常编著《列国志·越南》,中国社会科学院《列国志》编辑委员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④关于越南历史的基本情况主要参考了[新西兰]尼古拉斯·塔林主编《剑桥东南亚史》(上、下卷),王士录、贺圣达等译,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作者  ノ Φ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

                           (本文上传时间: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七日

                                       (转载或引用务必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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